引言
在基督教会中,很少有哪个话题像十一奉献这样引发如此多的争论。
有些人认为,每一位基督徒都应当准确地献上自己收入的10%。另一些人则认为,十一奉献是赐给以色列的律法的一部分,而在新约中,这一原则转变为自愿且慷慨的奉献。还有一些人实行十一奉献,只是因为他们从基督徒信仰生活一开始就接受了这样的教导。
但在问 “基督徒应当实行十一奉献吗?”之前,还有一个更先需要回答的问题:
圣经中的十一奉献,究竟是什么?
它在以色列是如何实行的?十一奉献总是金钱吗?是否只有一次10%的奉献?玛拉基书3.10究竟是什么意思?当耶稣谈到十一奉献时,当时实行的又是什么制度?
这些问题很重要,因为今天若有人希望实行圣经中的十一奉献,首先就需要明白圣经本身所称的“十一奉献”究竟是什么。
本文并不打算向任何人施压,让人开始或停止实行十一奉献。目的在于考察圣经中的主要经文,理解这些经文出现时的背景,并让读者在掌握更多信息、对上帝有更清楚认识的基础上进行思考。
因为只了解故事的一部分,可能会得出与看见完整图景后截然不同的结论。
在本文中,你将了解
出发点很简单: 在决定今天应当如何应用一种圣经实践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白它在圣经自身的历史脉络中意味着什么。
十一奉献在圣经中最早出现在哪里?
圣经中第一次出现献上十分之一的事件,发生在摩西律法之前。
在 创世记第14章中,亚伯拉罕从一场战役中归来,并遇见 麦基洗德——撒冷王、至高上帝的祭司。
亚伯拉罕接受麦基洗德的祝福之后,把十分之一给了他。
这个细节很重要,因为在那个时候, 摩西律法尚未赐下。
后来在以色列设立的利未制度当时还不存在,也没有国家性的律法规定所有百姓必须献上十一奉献。
希伯来书第7章再次提到这一事件,并说明亚伯拉罕所献上的十分之一来自 战利品 ,也就是在那个背景下所得的战利品。
亚伯拉罕与麦基洗德
亚伯拉罕在战役之后献上战利品的十分之一。这一事件表明,这种做法在摩西律法之前已经存在。
雅各和他的许愿
雅各许愿要把自己所得到之物的十分之一献给上帝。再一次,这一事件发生在赐给以色列的律法之前。
因此,可以正确地说, 十一奉献在摩西律法之前就已经出现在圣经中。
但仍然需要提出第二个问题:
这些事件是否提出了一条普遍律法,要求所有人都必须献上10%?
创世记第14章的经文并没有提出这样的命令。
它记载的是亚伯拉罕在那一具体事件中所做的事。
雅各也谈到献上十分之一
另一个发生在律法之前的经文见于 创世记28.20-22。
雅各在伯特利经历那件事之后,在上帝面前许愿,并宣告无论上帝赐给他什么,他都要献上十分之一。
我们再次看到,在摩西律法之前已经出现了十分之一的记载。
然而,这里的背景是 雅各个人所作的许愿。
经文并没有把这一宣告描述为当时赐给所有家庭,或赐给以后所有上帝跟随者的律法。
这并不意味着亚伯拉罕和雅各的这些事件不重要。
恰恰相反:这些事件表明,在以色列宗教制度建立之前,人们已经知道献上十分之一的观念。
需要谨慎的是,不要让经文说出它实际上没有说的话。
十一奉献在摩西律法之前出现,这是符合圣经事实的。 但仅凭这一事实,并不能证明存在一条普遍命令,要求每一位基督徒都必须准确地献上自己收入的10%。要得出这一结论,还需要其他圣经依据。
因此,在考察了律法之前的这些记载之后,我们需要继续看十一奉献何时开始成为为以色列明确设立的一套制度的一部分。
十一奉献在摩西律法下是如何实行的?
到了摩西律法中,十一奉献才开始作为一套为以色列百姓明确设立的制度的一部分出现。
然而,在这一背景下,不能把它简单地缩减为现代所说的“每个月献上工资的10%”。
圣经经文本身呈现出一幅更广泛的图景。
利未记27.30-33;民数记18.21-32;申命记第12章;申命记14.22-29;申命记26.12-15。
把这些经文放在一起考察时,我们会看到十一奉献与以色列生活的不同方面有关。
利未人
这套制度的一部分用于供养利未人;他们承担宗教职分,并不像其他支派那样得到土地产业。
在上帝面前庆祝
申命记描述了一份十分之一,它与在耶和华所选择的敬拜地点、在主面前举行的筵席和庆祝有关。
弱势群体
经文还规定了一项供给,给利未人、寄居者、孤儿和寡妇,表明照顾弱势群体也是这套制度的一部分。
给利未人的十一奉献
在民数记18.21-32中,利未人得到以色列的十一奉献,作为他们生活供养的一部分。
这与各支派当时的组织方式有关。
利未人不像其他支派那样得到一大片土地产业。
他们的服事与敬拜以及以色列的宗教责任相联系。
经文本身也表明,利未人还应当从自己所收到的之中再分别出一部分。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十一奉献直接与维持以色列之约所特有的宗教体系有关。
十分之一也与庆祝有关
在申命记14.22-27中,我们看到一项会让一些现代读者感到意外的规定。
这里的十分之一与在上帝面前的一顿筵席有关。
百姓应当把自己出产的一部分带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并参加那里的庆祝。
如果路程太远,不便运送这些出产,经文允许把它们换成银钱。
但这些钱并不是作为一种永久替代方式,用金钱奉献取代农业上的十一奉献。
这些钱要带到那个地方,用来购买在上帝面前庆祝时要吃用的东西。
因此,在那里,金钱的作用是让运输更加方便。
为有需要的人提供供给
申命记还提到一项与第三年有关的供给。
在申命记14.28-29和26.12-15中,利未人、寄居者、孤儿和寡妇都被列为受益者。
在犹太传统中,这套制度被安排在七年周期之内,并在特定年份为穷人作出奉献;传统上通常理解为第三年和第六年。
这一点表明,圣经中的十一奉献也与群体责任以及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有关。
对于民数记和申命记中这些经文之间的关系,存在不同的解释方式。因此,与其在没有承认这些规定彼此关系存在讨论的情况下,简单断言圣经设立了“三项彼此独立的10%税赋”,不如保持谨慎。
这种谨慎很重要,因为一些现代说法把所有相关经文直接相加,得出一个精确的年度百分比,好像其中完全不存在任何解释上的问题。
我们能够更有把握地说,以色列的奉献制度 比单一的每月10%转交更广泛、更复杂。
在摩西律法下,十一奉献与 供养宗教服事、在上帝面前共同庆祝,以及照顾弱势群体有关。
因此,今天当有人使用“圣经中的十一奉献”这一说法时,就需要先问一个问题:
供养利未人吗?
在耶路撒冷的庆祝吗?
给寄居者、孤儿和寡妇的供给吗?
还是仅仅指10%这个数字?
这个问题直接把我们带到下一点:圣经中的十一奉献真的可以归结为一个单一的百分比吗?
圣经中的十一奉献仅仅是10%吗?
“十一奉献”这个词本身与“十分之一”的概念有关。
从这个意义上说,谈到十一奉献,自然会涉及10%这个数字。
但认识这个词的含义是一回事。
断定以色列整个奉献制度都可以用下面这句话概括,则是另一回事:
“每个以色列人每个月都献上工资的10%。”
这种描述很简单,却不能恰当地对应圣经经文所呈现的图景。
工资的10%
一个固定百分比,每月按金钱收入计算,并作为宗教奉献献上。
一套更广泛的农业与宗教制度
土地出产、牲畜、利未人的供养、庆祝、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以及其他献礼,都是宗教生活和群体生活的一部分。
在很大程度上,关于十一奉献的经文谈的是农业出产和牲畜。
例如,利未记第27章提到土地的出产和牲畜。
申命记则谈到谷物、新酒和油。
这与一个经济高度依赖农业和畜牧业的社会相吻合。
整体图景比单一的一项奉献更广泛
十一奉献
十分之一在不同经文中出现,并在以色列生活中承担不同功能。
其他奉献
除了十一奉献之外,还有其他与敬拜有关的献上方式。
初熟之物与祭物
宗教生活除了十一奉献之外,还包括其他义务和敬拜表达。
安息年
土地本身也进入一个周期,在第七年休耕。
因此,当有人试图把整套制度转换成一个唯一、精确的年度百分比时,就会遇到困难。
那么,总百分比究竟是多少?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却没有一个所有人都接受的唯一答案。
结果取决于如何理解不同十一奉献经文之间的关系、如何计算年份周期,以及把哪些其他奉献也计入其中。
有些计算试图把不同做法相加,得出一个平均的年度百分比。
问题在于,把其中某一种计算方式说成圣经中唯一无可争议的数学结果。
可以讨论不同的估算和计算方式,但把某个精确的年度百分比说成所有解释者都同意如何组合律法中的不同规定,并不谨慎。
更稳妥的结论,是承认以色列的制度所包含的,远不止每月一次简单的金钱奉献。
其中包含不同的宗教、群体和社会责任。
还存在安息年,那一年土地应当休息。
仅这一点就已经表明,要把古代农业社会的运作方式直接转换成现代每月工资的公式,是多么困难。
因此,有一个问题变得格外重要。
10%这个数字确实属于“十一奉献”一词的含义,但圣经中的制度不能只靠这个数字来解释。
当我们来到教会中最常被用来讨论这一主题的经文之一——玛拉基书3.10时,这一区别将十分重要。
玛拉基书3.10关于十一奉献是什么意思?
任何关于圣经中十一奉献的研究,如果不讨论玛拉基书3.10,都不能算完整。
这可能是谈到金钱奉献时最广为人知、也最常被引用的经文之一。
直接的上下文位于玛拉基书3.8-12。
在那里,百姓因在十一奉献和其他供物上的不忠而受到责备,并被命令把十一奉献送入与上帝的殿有关的库房,使那套制度中有供应。
上帝也谈到百姓在圣约中忠诚时所要得到的祝福。
这是一段语气强烈的经文。
但是,在把它转化为今天教会的一条规则之前,有一个问题不能被忽略。
玛拉基并不是在给21世纪的一间基督徒会众写信。
先知是在对以色列说话,背景是圣约、律法、祭司制度,以及我们前面几个主题中已经考察过的宗教体系。
那个背景中所说的“殿”也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一间地方教会。
这段经文与以色列的宗教结构,以及维持那套制度运作所需要的供给有关。
玛拉基说了什么?
以色列因忽视圣约中与十一奉献和其他供物有关的责任而受到责备。
他在对谁说话?
对一个生活在律法之下、拥有祭司制度、敬拜体系以及以色列特有宗教结构的民族说话。
我们可以学到什么?
只有在理解了背景之后,我们才能思考今天有关忠诚、责任、敬拜和慷慨施予的问题。
这是否意味着玛拉基书第3章对基督徒没有任何教导?
不是。
那同样会是一个仓促的结论。
旧约仍然是圣经,并且揭示了关于忠诚、责任、敬拜以及人与上帝关系的重要原则。
需要谨慎区分的是,经文原来的含义和后来把它应用到另一种现实中的做法。
“如果你没有把工资的整整10%交给你的地方教会,你就是在抢夺上帝,并且会落在咒诅之下。”
如果要直接从玛拉基书得出这一说法,就必须证明该经文中的圣约结构已经完整地转移到教会,并且与上帝之殿相连的库房直接等同于当代一间会众的财务账户。经文本身并没有建立这种等同关系。
作出这种区分并不会降低这段经文的严肃性。
它只是试图在把玛拉基的话应用到另一个历史背景之前,先尊重他实际上所讨论的内容。
把经文当作金钱上的威胁
不应把玛拉基书缩减成一种通过某个百分比、用恐惧控制基督徒良心的工具。
把祝福变成投资
同样,也不适合把这段经文变成这样的公式:“献上金钱,上帝就有义务使你的收入增加。”
玛拉基书中的祝福应许,是关于对圣约忠诚这一讨论的一部分。
把它简化成一种有保证回报的金钱投资,会改变这段经文的中心。
玛拉基书3.10必须放在以色列十一奉献制度的背景中来阅读。任何针对教会的应用,都应当发生在理解这个背景之后,而不是取代这个背景。
在下一步,这种谨慎会更加重要,因为我们将进入耶稣本人生活的时代。
当基督谈到十一奉献时,他周围正在实行的究竟是什么制度?
耶稣时代的十一奉献是如何实行的?
当我们来到福音书时,会看到一个与现代基督教会非常不同的现实。
耶稣生活在犹太人中间,当时圣殿仍然存在,祭司制度仍在运作,摩西律法也是以色列宗教生活的一部分。
因此,当十一奉献出现在耶稣的话语中时,它并不是一个陌生的话题。
在那个时期的犹太世界里,这是一项真实存在的宗教实践。
我们首先需要看清这些话是在怎样的宗教环境中说出的。
背景中的四个重要要素
圣殿仍然存在
耶路撒冷仍然拥有与敬拜、节期以及以色列祭司体系相联系的宗教中心。
祭司和利未人仍是这套制度的一部分
以色列历史中建立起来的宗教组织,仍然属于当时犹太人所生活的现实。
摩西律法处于争论的核心
耶稣经常与宗教领袖讨论,应当如何正确理解和实行律法。
十一奉献是一个真实存在的宗教问题
福音书显示,有人甚至十分在意小小香草的十一奉献。
这个背景对于解释马太福音23.23和路加福音11.42这样的经文至关重要。
在这些经文中,耶稣对文士和法利赛人说话;他们对十一奉献非常谨慎,甚至连香草也计算在内。
这表明,这种实践并不只是旧约时代遥远的记忆。
它是耶稣时代犹太宗教生活的一部分。
但我们不应把它想象成一套现代制度
今天一听到“十一奉献”这个词,我们可能会立刻想到月薪、银行账户、电子转账、PIX或者某个宗派的预算。
这并不是福音书中的场景。
耶稣时代的世界,在经济、社会和宗教结构上都不同。
当然,当时存在并流通金钱。
但构成这种实践基础的圣经十一奉献律法,与土地出产和牲畜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以色列与犹太宗教制度
以色列、圣殿、祭司制度、摩西律法、农业出产以及犹太宗教实践。
另一种现实
月薪、银行账户、资金转账以及现代教会或宗派的预算。
因此,耶稣时代确实存在十一奉献这一事实,不能单独被用来证明那套制度的每一个细节在复活之后都毫无改变地转移到了教会。
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把耶稣在这个问题上的话当作无关紧要。
我们需要观察他究竟认可了什么、批评了什么,以及他的责备所针对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法利赛人非常认真地看待这种实践
法利赛人以严格遵守宗教规范的许多方面而闻名。
在福音书中,耶稣甚至提到他们给香草献上十一奉献。
这一细节帮助我们看出,他们对这种实践重视到了什么程度。
但也正是在这里,出现了耶稣教导中最重要的一点之一。
一个人可以对某项宗教实践极其谨慎,同时却忽略更深层的道德问题。
因此,耶稣的讨论并不局限于这个问题:
“他们有没有献十一奉献?”
问题还包括:
当他们如此细致地遵守这些实践时,公义、怜悯和忠信方面究竟发生了什么?
当耶稣提到十一奉献时,他是在一个这种实践真实存在的犹太环境中说话。现在问题变得更具体:耶稣谈到十一奉献时,究竟教导了什么?
耶稣关于十一奉献究竟说了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最重要的两段经文是马太福音23.23和路加福音11.42。
在两处经文中,耶稣都在责备那些十分重视外在宗教实践,却忽略更深层问题的宗教领袖。
在马太福音中,耶稣责备的是文士和法利赛人;他们甚至连很小的香草也献上十一奉献。
然而,问题并不只是他们实行十一奉献这件事本身。
问题在于,他们对宗教细节极其严格,却忽略了人在上帝面前生活中更核心的问题,两者之间严重失衡。
耶稣把什么放在责备的中心?
公义
信仰不能被简化为只在外表上遵守宗教实践,同时却以不公正的方式对待别人。
怜悯
当人缺少同情和对他人的真实关怀时,宗教上的遵守就失去了意义。
忠信
上帝寻求的并不仅仅是外在实践上的精确,而是一种以忠诚和正直为特征的生命。
这帮助我们避免两种彼此相反的解释。
把一项实践变成衡量属灵生命的完整标准
一个人可以非常严格地遵守某个百分比,同时却忽略公义、怜悯、诚实以及对别人的关怀。
人在上帝面前的生命不能被装进一项单一的实践中
耶稣表明,宗教上的忠信必须与人的品格、人际关系以及对待别人的方式同行。
耶稣谴责十一奉献了吗?
这些经文并不是这样说的。
在当时的犹太背景中,耶稣并没有仅仅因为法利赛人实行十一奉献就责备他们。
相反,他的批评本身表明,他们对这种实践极其谨慎。
问题在于,他们高度重视顺服的一部分,却忽略了更有分量的问题。
因此,用马太福音23.23来断言耶稣当时是在废除十一奉献,同样是不正确的。
在马太福音第23章中,耶稣并没有责备法利赛人在当时背景下实行十一奉献。他所责备的,是一种属灵上的失衡:这些人对宗教细节极其谨慎,却忽略了根本性的问题。
这是否意味着耶稣为所有基督徒规定了10%?
在这里,我们同样需要避免解释上的跳跃。
耶稣是在对前一主题中所考察的宗教环境里的犹太领袖说话。
圣殿仍然存在。
祭司体系仍然存在。
而且,这场讨论发生在一个受到摩西律法塑造的现实之中。
因此,耶稣在那个背景中没有谴责十一奉献这一事实,本身并不足以为他复活之后的教会建立一条新的、普遍适用的10%金钱律法。
要回答基督徒奉献的问题,我们需要继续向前考察新约,看看那些直接写给基督徒群体的教导。
问耶稣对生活在那套制度中的犹太人说了什么,是一回事;问基督复活之后使徒给众教会什么指导,则是另一回事。
这一区别至关重要。
它既阻止我们得出耶稣“禁止十一奉献”的结论,也阻止我们声称马太福音23.23本身就为所有时代的所有基督徒建立了10%的义务。
不过,在我们直接来到使徒书信之前,还有另一段经文经常被用于这场讨论。
希伯来书第7章再次回到亚伯拉罕与麦基洗德相遇的事件,并再次提到十分之一。
接下来的问题是:希伯来书的作者为什么要谈到这件事?
希伯来书第7章关于十一奉献教导了什么?
希伯来书第7章也是讨论基督徒十一奉献时经常被引用的一段经文。
这一章重新讲到创世记第14章的事件:亚伯拉罕把自己在战役之后所得之物的十分之一给了麦基洗德。
乍看之下,有人可能会认为,希伯来书仅仅提到这件事,就已经确认10%的十一奉献是教会的规则。
但是,要判断这一结论是否正确,我们仍然需要问:
当我们观察整章占主导地位的主题时,答案就显现出来。
希伯来书第7章正在展开一个有关祭司制度的论证。
更具体地说,作者借着麦基洗德来说明一种不依赖利未血统之祭司职分的伟大,并进一步阐述基督的祭司职分。
希伯来书第7章的论证如何展开
亚伯拉罕
这位族长把战利品的十分之一给了麦基洗德。
麦基洗德
他接受十分之一并祝福亚伯拉罕,在作者的论证中占据重要位置。
利未祭司制度
希伯来书把这件事与利未后裔所承担的祭司制度进行比较。
基督
论证继续推进到与基督有关、更为卓越的祭司职分。
十一奉献是在一个更大的、有关麦基洗德重要性的论证中出现的。
在希伯来书7.4中,作者特别指出,族长亚伯拉罕把上好的战利品的十分之一献了出来。
本章也把这一事件与利未后裔按照律法收取十一奉献的事实进行比较。
随后,论证继续讨论另一个祭司职分的必要性,以及这一祭司职分与基督的关系。
本章的中心不是教会筹款
这个细节十分关键。
希伯来书第7章并没有向某个会众发出指示,规定每个基督徒应当从收入中分别出多少。
本章也没有建立一套为地方教会提供资金的程序。
我们在这一章中并没有看到一条对基督徒发出的命令说:
要得出这一结论,必须把内容加到经文上;它并不是本章明文给出的指示。
在有关祭司制度的论证中使用十一奉献
亚伯拉罕与麦基洗德的相遇帮助作者显示麦基洗德的重要性,并展开对不同祭司等次的比较。
建立一条新的10%金钱律法
本章并没有把亚伯拉罕的行为转化为一条普遍命令,规定每个基督徒都必须准确地献出自己收入的10%。
可是,亚伯拉罕不是在律法之前就献了十一奉献吗?
是的。
这一事实仍然成立,并且我们已经在本研究开头考察过。
亚伯拉罕在摩西律法之前献上了十分之一。
但这里的重点是另一个问题。
一项实践发生在律法之前,并不自动意味着它已经成为所有基督徒永久遵守的命令。
如果确实存在这种义务,就需要通过圣经中直接给教会的教导来证明。
然而,希伯来书第7章使用这一事件,是为了另一个目的:展开有关麦基洗德和祭司制度的论证。
不要把一个细节变成主要主题
当一段经文在更大的论证中提到某个要素时,我们需要谨慎,不要让这个要素占据作者本人并没有赋予它的位置。
希伯来书第7章确实提到了十一奉献。
因此,不应忽略它。
但它也不应取代这段经文的中心主题。
这一章关注亚伯拉罕、麦基洗德、利未祭司制度,并最终指向与基督有关的祭司职分之超越性。
希伯来书第7章提到了十一奉献,但它的主要目的在于解释祭司制度,而不是为教会建立一条10%的金钱奉献规则。
这把我们带到一个决定性的问题。
如果那些被用来支持基督徒有10%义务的经文都需要放在各自的背景中阅读,那么当我们来到新约中直接给众教会的指示时,会看到什么?
正是在这里,讨论从以色列的制度转向了教导基督徒群体的奉献原则。
十一奉献在新约中被废除了吗?
这个问题常常被非常直接地提出:
但问题本身的提法,就可能把我们带向一个过度简化的答案。
新约并没有一段经文简单地说:
“从现在开始,十一奉献被废除了。”
与此同时,我们也没有看到一条给众教会的新命令说:
“所有基督徒都必须准确地献上自己收入的10%。”
“新约明确废除了十一奉献。”
我们并没有找到一项以这种方式表述的使徒宣告。因此,最好不要把这句话当作圣经经文本身的直接引文或明确陈述。
“新约为所有教会规定了10%。”
我们同样没有看到一项新的使徒性法规,把这个百分比规定为所有基督徒普遍承担的义务。
因此,需要换一种方式来考察这个问题。
给众教会的指示中出现了什么?
在哥林多前书16.1-2中,保罗指导基督徒有计划地分别出资源,用于一次捐献。
经文显示这里包含规划,并且奉献与每个人的景况和所得相称。
保罗在那里并没有规定固定的10%。
但他也没有把奉献描述成完全临时起意、毫无责任的事情。
在这些章节中,保罗详细讨论了一次为有需要的弟兄姊妹所作的捐献。教导强调乐意、计划、慷慨、真诚,以及不应由强迫产生的奉献。
这对我们的问题非常重要。
当新约教导众教会有关施予时,我们看到它非常关注基督徒的态度、意愿和责任。
使徒教导中出现的原则
计划
奉献不需要只依赖偶尔的冲动。
按各人情况而定
每个人的现实处境和资源都会被考虑。
慷慨
施予并不是被描述成一种吝啬的操练,或只计算最低可能数额。
乐意
基督徒的奉献不应依赖操纵或不当压力。
因此,从旧约转向使徒教导,不能简单地用一句话概括:
“以前有义务;现在谁也不需要再关心奉献。”
那同样会是一个错误。
新约仍然把慷慨看作基督徒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也看到对基督徒事工的支持、对有需要之人的帮助,以及在使用资源方面的责任。
自由并不等于没有责任
有时有人会认为,如果没有一条新的律法准确规定10%,那么任何程度的金钱自私都自动得到了正当化。
但这种推理与使徒的教导并不相符。
没有固定百分比,并不会把贪婪变成美德。基督徒的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对人的需要、福音的工作或上帝摆在我们面前的责任漠不关心。
同样,慷慨也不需要被缩减为一个单一百分比。
一个人可以严格做到10%,心却仍然被金钱支配。
另一个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按不同的比例奉献,并且以深刻的责任感和慷慨来这样做。
使徒的教导迫使我们超越孤立的数学计算来思考。
那么答案是什么?
更准确的说法是,新约并没有为众教会建立一条新的普遍律法,要求准确地献上10%。
我们也不需要发明一句圣经经文本身没有这样表述的“废除”宣言。
我们看到的是背景发生了变化。
我们从赐给以色列的律法规定,转向直接给基督徒群体的指导。
在这些指导中,计划、按情况而定、慷慨、乐意以及照顾有需要的人,都被突出强调。
新约没有提出一项新的普遍10%义务,但也没有把基督徒的自由当作缺乏慷慨的借口。
这把我们带到另一个重要区别。
在整个讨论中,我们多次使用了“十一奉献”、“供物”和“奉献”这样的词。
但它们的意思真的完全相同吗?
十一奉献和其他供物是一回事吗?
在教会的日常用语中,“十一奉献”、“供物”和“奉献”有时几乎被当作同义词使用。
但当我们更仔细地观察圣经时,会发现这些类别并不完全相同。
在旧约中,十一奉献属于更大的一整套宗教责任。
除了十一奉献之外,还有各种供物、祭物、初熟之物以及其他献上的方式。
因此,不能把一个人献给上帝或用来帮助别人的一切,都简单地称为“十一奉献”。
圣经中的各种献上并不都具有相同功能
十一奉献
十分之一与以色列生活以及律法所设立制度中的特定规定相联系。
供物
圣经还呈现出其他献上和敬拜的方式,不应自动与十一奉献混为一谈。
帮助与慷慨
照顾有需要的人在圣经中同样占有重要位置,不能被缩减为一个简单的宗教百分比。
在新约中,奉献具有不同目的
当我们来到基督徒群体时,会看到奉献被用于不同的需要。
帮助有需要的人
有对处在需要中的弟兄姊妹的支持。
基督徒事工
对于那些从事教导和基督徒服事的人,也存在相应的责任。
接待与救助
在具体处境中也有接待、分享和救助。
换句话说,基督徒的慷慨并没有被限制在单一的金钱类别里。
这帮助我们看到,问题“我已经献过我的10%了吗?”可能过于狭窄,无法表达新约关于金钱和爱邻舍的全部教导。
完成某个百分比,并不会自动解决基督徒在资源使用上的全部责任。
例如,可以想象一个人严格地从收入中分别出一个百分比,却拒绝帮助自己家中真正面临需要的人。
或者,一个人定期向宗教机构奉献,却以不公正的方式对待员工、客户或弱势群体。
在这种情况下,数学可能安排得很整齐,但存在一个更大的问题。
基督徒生活不能把宗教上的慷慨与公义、怜悯和责任分割开来。
如果一个人认为献上某个百分比就已经完成了自己在上帝面前全部的金钱责任,他可能会忽略其他形式的顺服:帮助有需要的人、承担家庭责任、公正行事,以及明智地使用资源。
百分比可以有用,但不是全部
这并不意味着用百分比来规划就是错误的。
一个百分比可以作为计划和纪律的参考。
问题出现在它成为衡量一个人金钱忠信程度的完整标准时。
圣经关于金钱的教导,超越了我们献出多少这个问题。
它也涉及我们如何赚取、花费、储存、分享和管理自己所拥有的。
十一奉献和供物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圣经呈现了不同形式、不同目的的奉献。而在新约中,基督徒的慷慨不能只被缩减为完成某个百分比。
这一区别也帮助我们理解一个有趣的历史问题。
如果十一奉献曾属于一套与圣殿、利未人以及以色列生活相联系的制度,那么圣殿被毁之后,这种实践发生了什么?
犹太教后来又如何看待从资源中分别出一部分这一观念?
今天的犹太人仍然实行十一奉献吗?
这个问题很重要,因为它帮助我们看到,宗教实践也必须放在其历史背景中理解。
在耶稣时代,耶路撒冷圣殿仍然存在,犹太宗教制度也仍在运作。
但这一现实在公元70年发生了深刻变化,当时圣殿被罗马人摧毁。
在没有圣殿、祭司体系也不再以同样方式运作的情况下,与以色列敬拜相联系的圣经制度不可能完全照旧继续。
一次决定性的历史变化
圣殿与以色列的宗教制度
十一奉献存在于一个与土地、利未人、律法责任以及犹太宗教生活相联系的现实之中。
圣殿被毁
不同的宗教现实
犹太教必须在圣殿不再按圣经时期那种方式运作的情况下继续其宗教生活。
这并不意味着犹太传统中有关十一奉献的所有讨论都消失了。
与农业十一奉献有关的问题,仍然出现在犹太传统和实践中,尤其是在涉及以色列地的讨论里。
但重要的是,要把这些问题与现代所说的“把任何工资收入的10%直接交给宗教机构”区分开来。
那么,对金钱收入的十分之一呢?
在这一点上,后来的犹太教中出现了一个常见的表达: ma'aser kesafim。
从收入中分别出一部分用于慈善
这是一种做法,有些人会从自己的收入中分别出一部分,用于慈善以及其他被认为合宜的目的。不过,在犹太教内部,人们对于这种做法的依据以及其义务程度,并没有完全一致的理解。
这一区别很重要。
我们确实可以看到一些犹太人把收入的十分之一作为慈善参考。
但这并不意味着摩西律法中完整的十一奉献制度,今天仍然完全按照圣殿时期的同一方式运作。
三个不应被视为完全相同的现实
摩西律法中的十一奉献
它属于以色列圣约结构的一部分,其中包括农业、利未、宗教和社会层面的要素。
后来的犹太实践
这些实践是在不同的历史现实中发展起来的,尤其是在失去圣殿之后。
现代基督教的十一奉献
通常被理解为把收入的一个百分比交给教会;这一模式需要根据它自身所提出的圣经依据来考察。
因此,不适合这样推理:
一个结论并不会自动从另一个结论中推出。
在某些犹太实践中,分别出十分之一这一观念仍然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实践都与古代圣经制度完全相同——也不意味着它们本身就为基督教会建立了一条金钱规则。
这个例子表明,为什么历史背景如此重要。
同一个词可以在几个世纪中一直被使用,而具体的实践方式却发生改变。
因此,今天当我们谈到“十一奉献”时,仅仅看到这个词仍然存在是不够的。
我们需要问:
圣殿被毁,深刻改变了圣经十一奉献原本运作的背景。后来与十分之一有关的犹太实践确实存在,但不应自动把它们看成与摩西律法中的制度完全相同,或与现代教会的模式完全相同。
这一历史变化把我们带到一个更深的问题。
也许我们过度关注百分比,反而把问题问得太小了。
如果基督徒整个人生都属于基督,为什么要把金钱方面的讨论只限制在10%之内?
如果一切都属于上帝,为什么只讨论10%?
在考察了这么多关于百分比、十一奉献和其他供物的经文之后,我们有一个风险,就是把整个基督徒的财务讨论缩减成一个问题:
但新约把我们带到一个更大的问题。
如果基督徒属于基督,那么他整个生命都需要活在基督的主权之下。
这当然包括金钱,但绝不仅仅止于金钱。
“这一部分属于上帝。”
“这一部分完全属于我,与上帝没有关系。”
基督徒的生命比这种划分更广阔。
这并不意味着把10%作为参考就是错误的。
它只是意味着,没有任何一个百分比能够把其余资源变成一个独立于基督主权之外的领域。
哥林多前书第6章是在直接谈论金钱吗?
这场讨论中有时会引用哥林多前书6.19-20。
注意这段经文的背景非常重要。
保罗在这里直接讨论的是身体、性与圣洁。
因此,如果把这些经文说成保罗在那里建立了一套关于金钱百分比的特定教义,就是不正确的。
哥林多前书6.19-20直接的上下文,是身体的使用和基督徒的圣洁。与此同时,基督徒并不单单属于自己这一更广泛的真理,也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生命中没有任何一个领域应当被视为完全独立于基督。
这一真理涉及我们的工作方式。
涉及我们的选择。
涉及我们的身体。
涉及我们的时间。
也涉及我们与金钱和财物的关系。
问题转向管理,而不只是百分比
有时,基督徒词汇中会用“管家职分”来谈论这个主题。
简单地说,它意味着负责任地管理放在我们照管之下的一切。
这个视角大大拓宽了讨论。
金钱出现在许多决定中
财务责任并不会在我们作出一次奉献时就结束。
奉献
分别出资源,用来帮助、服事并支持正当的需要。
花费
决定我们的资源用在哪里,以及这些决定显明什么样的优先次序。
储蓄
谨慎地为未来作计划,却不把财务安全变成我们的神。
履行付款义务
履行已经承担的责任,并认真面对债务和其他义务。
照顾家庭
承认自己对那些依靠我们的人负有具体责任。
帮助邻舍
当我们有能力服事时,不对真实的需要视而不见。
注意这如何改变了问题。
问题不再只是:
“为了完成我的义务,我需要献出多少?”
它还包括:
“我正在如何管理一切放在我责任之下的东西?”
一个人可以做到10%,却仍然被金钱支配
一个百分比本身并不能解决内心的问题。
一个人可以规律奉献,却仍然活在贪婪、炫耀、不负责任,或对邻舍需要的冷漠之下。
同样,一个人也可以把某个百分比作为健康的纪律,并以感恩、智慧和慷慨来实行。
因此,问题并不在数字本身。
问题出现在数字开始取代对资源如何使用的全部思考时。
超越10%的问题
- 我赚钱的方式诚实吗?
- 我正在履行自己的财务责任吗?
- 我的购买行为显出智慧,还是只反映冲动和外表?
- 我的生活中是否真正给慷慨留下空间?
- 我能看见周围人的需要吗?
- 金钱是在服事我的生活,还是在统治我的内心?
这些问题并不取代奉献。
它们表明奉献属于一个更大的整体。
基督徒在财务上的忠信,不会在某个百分比被分别出来时就结束。
基督信仰不会把生命分成“10%属于上帝”和“90%完全属于我们”。一个百分比可以成为有用的参考,但我们管理资源、责任和机会的整个方式,都需要在基督面前来思考。
这为一个平衡的结论打开了空间。
如果新约没有规定一个普遍适用的10%比例,这是否意味着把十一奉献作为个人纪律就是错误的?
不一定。
接下来我们要考察的,正是这种可能性。
今天十一奉献可以成为一种基督徒实践吗?
在考察了以上所有内容之后,有一个在争论中经常被忽略的区别需要特别指出。
说新约没有建立一条新的、普遍适用的10%律法,并不意味着基督徒被禁止使用这个百分比。
对一些人来说,这种做法可能非常有帮助。
一个预先确定的百分比,可以帮助避免总是把奉献留到预算最后,等到那时可能已经所剩无几。
它可以成为一个参考点,帮助希望培养规律性和慷慨的人。
问题不在于选择10%。问题在于,在没有证明新约这样做的情况下,把这种个人选择转变成一条普遍适用的圣经义务。
区别在于如何理解这种实践
把10%作为自愿参考
基督徒可以决定把这个比例作为个人纪律、起点,或一种有组织地规律奉献的方式。
适用于所有人的无可争议的律法
当个人的应用开始被说成新约明确为每一位基督徒规定了这个百分比时,这种实践就超出了它本来的界限。
一种纪律可以是好的,却不必因此成为一条新的律法
许多基督徒的决定都可能很有帮助,却不意味着所有人都必须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实行。
10%这个比例也可以如此理解。
对某个人来说,它可以是一个起点。
对另一个人来说,它可以帮助安排预算。
也有人可能按照自己的经济能力,认为10%太少,并决定奉献更多。
另一个人也可能正经历一种特殊处境,需要对自己的责任作出不同评估。
因此,把这个百分比变成衡量所有人忠信程度的绝对标准,可能会忽略使徒教导本身要求我们考虑的现实差异。
什么时候这种实践可以是健康的?
计划
这个百分比帮助人有意识地把奉献纳入预算。
感恩
人因信心而奉献,而不是试图用奉献购买上帝的恩宠。
自由
这种实践不依赖威胁、强迫或对良心的操纵。
慷慨
10%不会变成一个上限,使人看不见其他需要。
宗教恐惧的问题
当一种自愿实践主要靠恐惧来维持时,它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
例如,当有人被说服相信,未来任何经济困难都必然是因为没有准确献上10%而受到的惩罚时,就属于这种情况。
正如我们在研究玛拉基书第3章时所看到的,这段经文需要放在以色列的圣约和宗教制度中理解。
直接把那个背景中的咒诅语言抽离出来,用作对基督徒良心施加金钱压力的工具,是不负责任的。
十一奉献既不应变成制造恐惧的工具,也不应成为购买兴旺的机制。奉献并不意味着让上帝欠我们什么,好像某个数额能够自动保证更大的金钱回报。
这种谨慎保护了基督徒奉献教导中的一个核心内容。
慷慨并不是与上帝进行商业交易。
它来自一种承认自己所领受之恩、并愿意以信心、责任和爱来使用资源的生命。
但也存在相反的错误
有些人在意识到新约没有规定一个新的固定百分比之后,就得出结论,认为自己不再需要认真思考奉献。
这同样不符合使徒的教导。
取消一个强制百分比,并没有取消基督徒对慷慨、照顾有需要的人以及负责任使用资源的呼召。
事实上,在某些方面,按原则生活可能比简单完成一个百分比要求更高。
一条固定规则让人可以说:
基督徒关于慷慨的教导,并不允许我们如此轻易地结束这个问题。
它继续追问:我们如何使用自己所拥有的?我们如何对待需要帮助的人?我们的决定显示了怎样的优先次序?
我们也需要尊重基督徒的良心
忠于圣经、真诚的基督徒,完全可能对于是否把10%作为参考得出不同结论。
一个人可能认为这种实践对自己的纪律很重要。
另一个人可能按照比例与慷慨的原则安排奉献,而不设定刚好是这个百分比。
这些差异需要谨慎对待。
选择实行十一奉献的基督徒,不需要被看作做了错误的事。同样,对于那些努力遵循新约教导、并不认为10%是普遍义务的人,我们也不应自动指责他们不忠信。这个问题需要用圣经真理、良心和慷慨来处理。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平衡的立场。
今天十一奉献可以成为一种基督徒实践。
它可以作为自愿纪律、参考或起点。
但为了肯定奉献的重要性,我们并不需要把这种实践变成一条新的律法。
同样,为了维护基督徒的自由,我们也不需要取消一切金钱纪律。
自由与慷慨并不是敌人。
这把我们带到本研究的最后一个问题。
在考察旧约、耶稣时代以及使徒教导之后,基督徒最终是否必须准确地献上10%?
那么,基督徒必须准确地献上10%吗?
在走过旧约、耶稣时代以及使徒教导之后,我们终于可以回答通常开启这场争论的那个问题。
与此同时,新约也明确教导,基督的跟随者应当以有计划、慷慨、负责任并愿意服事的方式管理自己的资源。
这个回答需要保持平衡。
当使徒的指示并没有提出这条规则时,我们不需要说“10%是所有基督徒普遍承担的义务”。
但我们也不能把没有固定百分比变成自私、疏忽或贪婪的理由。
三个结论需要同时保留
“每一位基督徒都有义务准确地献上10%。”
新约并没有把这个百分比作为一项新的、面向众教会的普遍金钱法规提出。
基督徒蒙召要慷慨
计划、按各人情况而定、乐意、关怀需要以及慷慨,都清楚地出现在使徒的教导中。
把10%作为个人参考
基督徒可以选择这个百分比作为奉献纪律,却不需要把它变成约束所有人良心的规则。
使徒教导并没有给人一个只奉献最低数额的借口
在哥林多前书第16章中,我们看到有组织的安排,以及与每个人实际情况相称的奉献。
在哥林多后书第8–9章中,保罗广泛讨论了乐意、慷慨、真诚以及照顾有需要弟兄姊妹等主题。
这些指导的中心并不是寻找完成义务所需的最低百分比。
中心在于塑造这样的人:他们懂得以信心、责任和爱来使用自己的资源。
四个仍然重要的原则
计划
慷慨可以成为预算的一部分,而不只是偶尔作出的决定。
按各人情况而定
奉献要考虑每个人所领受的以及其真实处境。
慷慨
基督徒的自由不应被用来滋养贪婪或冷漠。
乐意
施予不应依靠操纵、威胁或对良心施加不当压力。
真诚的基督徒可能会形成不同的实践方式
这一点值得以尊重来处理。
一个基督徒可以研读圣经,并决定把10%作为固定参考。
另一个人可能认为,新约以原则引导他的奉献,而不规定固定百分比。
在某些情况下,有人可能奉献少于10%。
在另一些情况下,也可能奉献远远超过10%。
一个孤立的百分比,并不能自动显示一个人的忠信、慷慨或成熟程度。
把10%作为纪律的人,不需要轻视以其他方式安排奉献的人。同样,不认为十一奉献是普遍义务的人,也不应把每一个自愿选择这种实践的基督徒都看作无知或律法主义者。
当一个百分比开始被用作快速衡量别人属灵程度的工具时,这场争论就变得有害。
圣经把我们带到更深的问题。
我们如何赚钱?
我们如何对待别人?
我们如何承担自己的责任?
面对所遇到的需要时,我们如何回应?
金钱在我们心中又占据什么位置?
这个问题并不会降低奉献的重要性。
它只是让这个主题变得更广、更深。
10%可以成为一个参考。
可以成为一个起点。
可以成为个人感恩与慷慨纪律的一部分。
但基督的主权并不会在一个百分比被分别出来之后就结束。
新约没有向基督徒强加一条新的、普遍适用的10%律法。它同样没有让基督徒可以放任贪婪。奉献应当被放在一个整个生命顺服基督的框架中思考,并以计划、慷慨、责任和良心自由为特征。
走完整个过程之后,我们可以把本研究的主要结论汇集起来,更完整地回答今天所说“圣经中的十一奉献”究竟意味着什么。
关于圣经中的十一奉献,我们可以得出什么结论?
十一奉献在律法之前已经出现
亚伯拉罕和雅各在摩西之前都提到十分之一,但这些事件本身并没有为所有基督徒建立一项普遍适用的10%义务。
在律法中,它属于一套更大的制度
在以色列生活中,十一奉献与利未人、庆祝、农业出产以及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有关。
这套制度不能被缩减为“工资的10%”
除了十一奉献之外,以色列还有其他供物、初熟之物、祭物和责任。并不存在一个所有人都无争议接受的单一年度百分比,可以概括整个图景。
玛拉基书必须放在圣约背景中阅读
玛拉基书第3章谈的是处在自身宗教制度中的以色列。这段经文严肃地教导忠信,但不应自动被转化成对每一个没有把工资10%交给教会的基督徒发出的咒诅威胁。
耶稣是在第一世纪犹太背景中说话
圣殿、祭司制度和律法仍然属于当时的现实。耶稣没有责备法利赛人在那个背景中实行十一奉献,但他谴责他们忽略公义、怜悯和忠信。
希伯来书第7章的中心是祭司制度
亚伯拉罕献上的十分之一,是有关麦基洗德和祭司制度论证的一部分。本章并没有为众教会建立一条新的10%金钱规则。
使徒教导强调原则
计划、按各人情况而定、乐意、慷慨以及照顾需要,都清楚地出现在给基督徒群体的指导中。
10%可以成为参考,但不是一条新的普遍律法
基督徒可以把这个百分比作为个人纪律。需要避免的是,把这种选择变成所有人的圣经义务;同样也要避免走向另一个极端,把自由当作贪婪的借口。
我们不需要在律法主义和缺乏慷慨之间二选一。我们可以拒绝一项新约并没有建立的义务,同时又非常认真地看待基督徒关于奉献、服事以及负责任管理资源的呼召。
在问应当献多少之前,我们需要先记得自己属于谁
关于十一奉献的讨论常常从10%这个数字开始。
然而,走过圣经的相关经文之后,我们会发现这个主题更为广阔。
圣经中的十一奉献有其历史、背景、对象和特定功能。
它不能被简单地概括成一句话:
这种现代说法需要用圣经来证明。不能仅仅因为用了同一个“十一奉献”一词,就把它放进圣经的口中。
与此同时,承认这一点并不意味着把奉献看作次要问题。
新约没有规定一个新的普遍百分比,但它非常认真地谈到基督徒如何对待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我们如何使用资源,也会显明我们的优先次序。
奉献可以成为负责任、有意识的财务生活的一部分。
基督徒的慷慨不能与对邻舍的关怀分开。
新约承认与基督徒服事有关的责任。
内心的乐意同样重要。
基督徒生活不会自动把资源分成一小部分与上帝有关、而其余部分完全独立于他主权之外。
没有一条新的10%律法,并没有取消使徒关于慷慨、服事以及负责任使用资源的呼召。
基督徒可以决定献上10%。
可以把这个比例作为起点、纪律或个人参考。
另一个基督徒也可以用不同方式安排自己的奉献,同时努力应用新约所提出的原则。
无论哪一种情况,目标都不应是寻找一种尽可能少给的方法。
更深的问题是另一个。
这个问题涉及我们所献出的。
也涉及我们所储存、花费、投资、分享,并用来承担自身责任的一切。
因此,也许本研究最大的收获,就是看见基督徒的财务生活无法被完整地装进一个百分比。
这个数字可以作为参考。
但它不能取代信心、智慧、公义、怜悯、责任和慷慨。
十一奉献可以成为基督徒出于良心和感恩而实行的一种实践,但当新约并没有为众教会规定固定百分比时,我们在说“圣经命令”时必须谨慎。没有这个固定百分比,并不会削弱对慷慨的呼召;相反,它把我们的责任扩展到如何在基督面前管理整个生命。
